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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行”的正见(三昧禅院院主钟宁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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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昧禅院 发表于 2011-10-10 21:59: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古往今来很多学佛行人在学佛的过程中,对修行二字或多或少,或轻或重产生过一些疑惑和误解。许多人把诵经、念佛、持咒、打坐以及专门干这几种事的所谓闭关当做修行的正行,更有甚者将此执着为自己的修行。而将道场的利众行为诸如出坡、打杂、做饭以及现代的办理网站、博客等事,视作利益别人。殊不知才生此见,已落入人我执和法执。诵经、念佛、持咒、打坐、修法都是下手方便。想得少分相应都需要于日常历练中破除我执。其实利他即是自利,自他不隔于毫端。惟因我辈众生惯于自利,所以利他为对治。禅宗有语:“不破本参不入关,不到重关不住山。”破本参就是明心见性。禅宗分三关:初关见性破本参,即破人我执和法执。重关保任即破俱生我执。末后牢关破俱生法执。除在重关初期的保期需闭关,以保护你刚刚才生起的的菩提心。重关中后期的任运更是在无我利他的菩萨行中破掉八识田中翻起的俱生我执。只有见性了才有资格闭关。佛陀的教言已将菩提道分为几个层次——资粮道、加行道、见道、修道、行道、果道。其中,见道则为明心见性。只有明心见性了,才有般若正见的生起。由此菩提心才算圆满的生起,才种下了成佛的因。如果没有这个,哪来成就的果?没有明心见性以前,只能算是资粮道和加行道的学生。而上师安排的任何具体劳作其目的皆是让你积累资粮,破除我执以及助你早日见性。说句实在话,智慧的生起除了业力的净除外别无他途。我们学佛不就是为了生起菩提智慧吗?记得《大圆满前行引导文》地狱篇介绍鬼道的痛苦,就有鬼道众生是被地狱狱卒杀死又复活,杀死又复活的重复无数次。而每次地狱众生都将感受真实的死亡之苦。难道地狱众生不正是由妄心受妄苦吗?他们连狱卒不能杀死他们,他们的被杀死只是个妄相这点智慧都生不起。狱卒所用的刀剑不就只是个幻影吗?而他们被杀的身体就只是个毫无实质的幻身。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你拿一把并无实质的幻影的刀去杀一个小朋友。第一次可能吓他一跳,二次、三次就骗不到他啦!在我们这个世界连小朋友都能生起的智慧,在地狱无量众生他就是生不起。不就是因为地狱众生被其深重的恶业所障盖,使他不能生起这样的智慧吗?而恶业净除得稍轻以后投身人道,便是小孩,不需要教,也能自然地生起这种智慧的认知。      由此可见,智慧生起与否,不是有个修,有个得。而恰恰是净除业力后,我们真心内本有的生起。乃至业清净方可见佛。若业不清净,所见一切皆非如来或真实光景。而是妄心中夙习感召的一种幻象。而我执不就是执着于自己的夙习吗?无论是下手方便,还是弘法利生,不都是尽力破除我们各个阶段的人我执和法执吗?而大多数的学佛人往往还在资粮道就妄生我执、法执,以为有我的修行和我的成就。认为这些事千万不可因为利众的事而耽搁。殊不知这是学佛修途的一大误区!不要认为一个无上的法、一个不得了的咒、一个名气大于天的上师就可以帮你像抛石头一样,从凡夫把你抛到成就的果位上。而恰恰是在这种与自己多生夙习(利己)相反的,全心全意利益众生解脱的日常生活中净除掉你的业力和我执的所谓的普通行为和你所依止的上师针对你的贪执所安排的你所不愿意的工作,都是净除你无边的业力,破除你牢固的我执的无上妙法!佛陀在金刚经里所开示的道在吃饭、洗手、利众、讲法等日常生活中,讲的是在日常生活中有着无我利他的菩提心,那么日常生活就是道。佛陀示现的虽是平常的生活,但佛陀时刻是一颗无我而利益众生解脱的菩提心。佛法是心法是因果法,因果是不论事相,惟论发心。发心是无我而利益众生解脱的菩提心,即已种下成佛的因。那么无论诵经、持咒、闭关、修法,还是随喜上师弘法利生,哪怕是在弘法利生的过程中忘我地替其他道友和上师做一些极平常的工作,例如扫地、烧茶、做饭等(只要不仅仅是为自己)都是真实而殊胜的修行。即平常心是道。就像米拉日巴尊者依止玛尔巴上师,那诺巴尊者依止帝洛巴上师一样。如果没有这些明眼上师,针对你牢固的我执,所指派的那些你极不愿意的安排。你纵然“闭关”、“住山”一万年,除了增长你的我慢之外,你根本不可能闻到菩提心的味道。佛陀说亡失菩提心修一切法是诸魔业。这个是诸魔业难道不包括你在牢固的我执下生起的贪、嗔、痴而修的所谓的这些错误的修行吗?而菩提道三大阿僧祇劫不都是明心见性以后,无我利众的日常生活的写照吗?所以,望各位学佛行人先建立起学佛修行的菩提正见,在利众解脱的日常生活中,勤除我执,勤积资粮。虽知如幻,亦能踏实。这样才不失一个佛子的风范!祝各位早证菩提!吉祥如意!

                                  本文由三昧禅院所撰,转载敬请保留出处
          三昧禅院网站http://www.sanmeichanyuan.com
          三昧禅院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miputi

  


     

传凡 发表于 2014-5-26 1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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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fdz1 发表于 2015-4-23 08: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师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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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dz 发表于 2015-5-24 15: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子,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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