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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的和尚——宗教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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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朴居士 发表于 2010-1-11 12: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厚朴居士 于 2010-1-11 12:16 编辑

娶妻的和尚——宗教发展
和尚, 宗教, 娶妻, 发展


仅对佛、道教而言

    确切地说,和尚娶妻的问题应该一分为三:“可不可”、“能不能”和“要不要”。
   
    所谓“可不可”是法律界定的问题。凡公民便有娶妻生子、成家立业的权利。和尚虽是出家人,但没有被法律剥夺作为公民的权利。至少目前在法律方面,和尚没有不可娶妻、否则追究责任的规定。和尚娶妻,饮酒吃肉,至少没有罪加一等、打入大牢的风险。所以,从法律的角度讲,不愿意放弃享受世俗生活的乐趣的和尚们可以光明正大地娶妻生子、饮酒吃肉,不必偷偷摸摸,这是毫无疑问的。

    所谓“能不能”是教规限制的问题。佛教的教规是否允许和尚娶妻?当然不允许。佛教讲“四谛”,就是:苦、集、灭、道。简言之, “苦谛”是说,现世是痛苦的,人生充满着苦;人生的苦恼起源于人本能的欲望(色、声、香、味、触五欲),这就是“集谛”;怎么解决则是“灭谛”的任务,即所谓“五欲”是可以完全消除的,如此才能得到“解脱”而成佛;而这条可以使人实现解脱的途径就是“道谛”。因此,按照佛教的教规,和尚当然不能娶妻。

    第三个“要不要”的问题,则取决于和尚自己的操守。
    客观地说,真正能够自觉地恪守信仰、遵行教规的和尚,目前尚有多少罗祥不敢断言,但越来越少却是不争的事实。
    有的和尚出家前已经有了妻子,或者出家后偷偷娶了妻子,那该怎么说?
    有的和尚,所谓半路出家,当和尚之前已经有了妻子,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你出家时必须办理离婚手续,但佛教教规要求你既然出家当和尚,就必须脱俗,否则何言出家?出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剃度”,即所谓“落发为僧”,因为在佛教徒看来,头发象征着尘世间的烦恼和牵挂,非剃除则不能一心一意地修行。至于有的和尚虽然剃了头发,烫了戒疤,但仍然丢不下原来的妻子,或是见了美女,再动凡心,于是重新娶妻,严重的甚至出外嫖娼,那实际上形同还俗,虽然还被称作和尚,却早已不是真和尚了。如此情况下,即便修行再长时间,也无法终证大道。
   
    还有朋友拿出济公“酒肉穿肠过、佛主心中留”的例子作为反驳。这句话确实是道济禅师(即济公)说的,不过引用者往往略过了下半句“世人若学我,如同进魔道”不提,所以有断章取义、胡乱使用之嫌。
  《山堂肆考》有“僧妻”之称谓,曰:“僧有妻曰房老”。又:“相国寺比丘澄晖以艳倡位为妻”。《清异录》曰:“愿置酒参会梵嫂”。
  僧妻,梵嫂,好生贴切的名字。
  

        现在,已是二十一世纪,我不知道和尚们是否可以娶妻了,但我猜想,一定有不少和尚是要娶妻的。不过,现在娶了妻的和尚,是否还会沿用古代的称谓叫房老呢?和尚若是想娶妻,那是和尚自己的事情,旁人是无须过问的。至于和尚是否可以娶妻,自有佛门寺规来说事,旁人依旧是无须过问的。决无清净他人门户的意思。和尚娶妻未必是门户不够清净,因为,中国的和尚娶妻是很有传统的。
  西方的和尚可以娶妻,东方和尚不能娶妻,但是,东方的和尚依旧会娶妻,只不过不曾蔚然成风,盖因中国的和尚娶妻,仅仅属于零星的破戒行为而已。


       我们都知道释迦牟尼本人就曾娶妻生子,若非如此,何以知晓拖家带口的滋味。更何况,若无抛妻舍子的狠毒心肠与痛苦之情,又如何能诞生这样一门伟大的宗教呢!

   中国佛协对汉传佛教的僧人有明文规定,必须做到“僧装、素食、独身”,则是不争的事实。
   至于,近年来和尚娶妻生子、饮酒吃肉的现象增多,与源于日本的本愿法门在中国大行其道不无关系,和尚渐渐成为一种职业,与信仰无关。于是本来一些基本的原则,形同废纸。

   中华道教现有正一与全真两大门派。
   道教正一派的祖天师是张道陵,嫡传至今为63代天师,64、65代天师有争议不论。
   道教全真派于金代初年由王重阳前辈创立,因丘处机道长而鼎盛一时。道教全真派的教规近似佛教,规定道士必须出家住道观,不得娶妻生子,不得喝酒吃肉,这一点和道教正一派有很不相同。正一派道士可以居家,可以娶妻生子,非重大神仙节日期间,可以喝酒吃肉,与一般普通人的生活习惯相同。

   目前的寺庙、道观大多管理混乱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种是政府庙,当地政府以发展经济为幌子,以某位本土神仙为噱头,以当地某座寺庙、宫观为载体,以某些似官似民的俗人为抓手,大行敛财之道。

    第二种是家庙。某些寺庙、道观确实是信士当家,确切说是某些有政治地位的“信士”当家。因为当家人的特殊身份,因为某些特殊的历史原因,当地政府也对之无可奈何,无法插手。

    于是,这些寺庙、道观的当家人,摇身一变而成为富豪,寺庙、宫观成为其敛取财富的载体,信众成为其牟取暴利的工具。

    第三种是老板庙。某些企业想发不义之财,便通过某些关系,找到当地政府,答应每年上交多少费用,换取对寺庙、宫观的承包权。
    企业老板派一个亲信在庙里监督收入,兼而督促庙里的道友巧立名目,引诱香客多多花钱,自己每月到庙里一次,对上月贡献突出的“信士”论功行赏,对下月的庙里创收下达指标。

    少林寺为什么不肯上市?因为上市就要接受监督,就要将一切收入暴露在阳光与空气中。少林寺没有上市,道理上说当然也有监督,但这种监督与上市后的市场监督完全无法同日而语。

    道观、寺庙成了某些地方政府的钱袋,成了某些人中饱私囊的温床,宗教的名声一落千丈,一年不如一年。这样的情况持续下去,形式不容乐观。

   

        (厚朴居士收藏推荐自《佛缘论坛》)
tdqjnm 发表于 2010-11-12 08:2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灭法时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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耀生 发表于 2010-11-13 09:43: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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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fdz1 发表于 2015-9-15 10: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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