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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动物十倍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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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处惹尘埃! 发表于 2012-6-5 15: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虐待动物十倍偿报


  江苏镇江的凌楷,字子正。清圣祖康熙二年(公元一六六三年),他厌恶邻村的恶狗咬人,于是就引诱狗入小巷中,断绝它的出路,希望把狗饿死,以绝后患。十天后,他打开一看,发现那只狗竟然摇着尾巴走出来,不再咬人,而巷中的砖上的堆土被狗吃掉将近一大半。经过两个月,那只狗就暴毙了。那天夜晚,他梦到府堂,有两位贵人并排而坐。穿绿衣服的人说:「人而不仁,怎么办呢?」穿红衣服的人说:「必须十倍偿还!」于是,他就命令阴吏引导凌楷到后院,看见园内梅花盛开,树下金鱼缸内,浮起一只死鱼。阴吏指着凌楷说:「狱字是犬字旁,你知道吗?十年后应当应验!」凌楷醒来后,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康熙十二年(公元一六七三年)正月,他因为别的事被诬告而入狱,看见狱中梅花正盛开者,有一只死的金鱼浮在水缸内,宛如梦中所看见的情景。



他在狱中,绝粮七日,苟延残喘,只剩下一口气。他被关在监狱内,足足一百日,而后才被赦免,正符合十倍偿还的说法。(按)被诬告而入狱,能预知十年后的事,不足为难。只是梅花的盛开和金鱼的死也有定数,才比较奇特。难怪大阿罗汉能够知道前后八万四千大劫,而诸天寿命的长短,世界成坏的久近,都可以安坐而明了。凌子正先生是一位朴素诚实的读书人,他精于邵康节的皇极数。他跟周安士先生相对数日,这是他亲口对周安士先生说的!


(《阴骘文广义节录》下卷第一一○页)
一心修法 发表于 2013-10-4 12: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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